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1992年6月 18日经甘肃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直属甘肃省司法厅管 理。在省司法厅和省律协的领导和支持下,经过全体律师共同努力,逐渐发展成一家能够适应市场经济体制新形势、新需求的现代化、专业型律师事务所 。现有执业律师20名,其中本科学历16名,硕士学位3名,博士学位1人。本所律师团队精诚团结、勤勉敬业,致力于刑事辩护、民事代理等诉讼领域和贸易、投资、金融、房地产 、企业重组并购、国企改制等非诉讼领域, 针对客户不同的需求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为当事人排忧解难。金城所一贯热心援助社会弱势群体,办理了大量法律援助业务,其中“小茵子案”、“天河浴池烫死顾客案等”法律援助案件在全省乃至全国引起很大反响,“小茵子案”被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评为全国百件法律援助优秀案例;金城所坚持长年为老弱病残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弘扬尊老爱幼的社会风尚,克服拜金主义观念。先后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全省爱心助残律师事务所”。是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的企业破产管理人,甘肃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选择的为省属国有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是甘肃省产权交易所法律服务会员单位。
 
 
   
 
 
2009.11.05
2009.12.03
2009.12.15
2009.06.20
2009.08.21
 
 

通知:请全体同仁注意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发展观,围绕市委1355发展思路。由兰州市委统站部、宣传部、非公服务局、知识产权局、工商联、质量监督局共同创办的《财富甘肃》系列宣传片《品牌战略》特别节目二十九期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正义与真理的捍卫者》于本月5日即明晚22点12分及6日中午12点11分在甘肃经济频道播出!

由甘肃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牵头成立的甘肃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于2009年2月26日在兰州召开第一次会员代表会议,本所为甘肃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理事会员单位,本所主任王祖国律师当选为甘肃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常务理事。

本所合伙人李晓远律师2009年2月6日经政协兰州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增补为政协兰州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

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1992年6月18日至今已经度过了17个年头,6月19日中午金城律师事务所全体同仁欢聚一堂,共同回顾事务所的经历,见证事务所的成长。 此次庆祝活动共分为两个部分,首先由金城律师事务所王祖国主任讲话,讲话中王祖国律师在金融危机这个大背景下回顾金城所走过的17年风风雨雨,与年轻律师交流经验并寄予希望。

近日,有不法分子冒用地税局的名义举办有偿学习班、兜售图书资料,损害了纳税人的利益。为维护兰州市地税系统的良好形象,保护广大纳税人的利益不受侵害,现兰州市地方税务局常年法律顾问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王祖国律师发布如下公告: 一、 兰州市地方税务局早已明令禁止全系统举办任何形式的有偿集中培训班,任何以收费为名举办培训班或兜售图书资料的行为均与兰州市地税系统无关。 二、 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冒用地税系统名义举办有偿培训班或兜售图书资料均属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者涉嫌构成犯罪。欢迎单位或个人对此类诈骗活动向公安机关或地税局举报,以便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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