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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远律师简介
李晓远,男,汉族,37岁,法律本科,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作人。甘肃省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1989年9月起在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担任书记员,协助审判人员办理民商案件一百多件,有比较丰富的审判经验。1992年8月取得律师资格。1994年3月,开始从事专职律师,代理民商事案件三百多件,办案能力获得了大多数当事人的认可。本人的办案原则:尽职尽责,全面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号:270193110463。
特 长:
企业改制、合同纠纷、公司法律事务、金融、刑事附带民事代理、行政诉讼。
现担任的企业法律顾问单位有:
1、兰州市城关区中医骨伤科医院
2、兰州华联企业公司
3、兰州闽兴建材有限公司
4、甘肃大自然工贸有限公司
5、兰州西部投资有限公司
6、甘肃天茂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7、兰州安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办理过的主要案件有:
1、兰州联发房地产开发公司诉兰州第一建筑工程公司违约纠纷案;
2、甘肃省建筑基础工程诉铁道部第一工程局电务工程处拖欠工程款纠纷案;
3、兰州荣华商厦有限公司诉《兰州晨报》社名誉侵权纠纷一案;
4、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畜牧与兽药研究所诉文胜利土地承包纠纷案;
5、甘肃省医药职工中专学校诉甘肃省中医学院房屋租赁纠纷案;
6、杨荣升诉兰州市第三产业办公室行政不作为纠纷案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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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49号银信大厦10楼
电 话:0931-2332066
传 真:0931-230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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