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远律师简介
    李晓远,男,汉族,37岁,法律本科,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作人。甘肃省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1989年9月起在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担任书记员,协助审判人员办理民商案件一百多件,有比较丰富的审判经验。1992年8月取得律师资格。1994年3月,开始从事专职律师,代理民商事案件三百多件,办案能力获得了大多数当事人的认可。本人的办案原则:尽职尽责,全面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号:270193110463。
    特 长:
    企业改制、合同纠纷、公司法律事务、金融、刑事附带民事代理、行政诉讼。
     现担任的企业法律顾问单位有:
    1、兰州市城关区中医骨伤科医院
    2、兰州华联企业公司
    3、兰州闽兴建材有限公司
    4、甘肃大自然工贸有限公司
    5、兰州西部投资有限公司
    6、甘肃天茂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7、兰州安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办理过的主要案件有:
    1、兰州联发房地产开发公司诉兰州第一建筑工程公司违约纠纷案;
    2、甘肃省建筑基础工程诉铁道部第一工程局电务工程处拖欠工程款纠纷案;
    3、兰州荣华商厦有限公司诉《兰州晨报》社名誉侵权纠纷一案;
    4、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畜牧与兽药研究所诉文胜利土地承包纠纷案;
    5、甘肃省医药职工中专学校诉甘肃省中医学院房屋租赁纠纷案;
    6、杨荣升诉兰州市第三产业办公室行政不作为纠纷案等。
 
     
    1.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招聘启示
   2.2007年2月我所被甘肃省委宣传部,甘肃省司法厅,甘肃省民政厅,甘肃省残联联合授予“全省先进助残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
   3.2006年12月我所王祖国律师、秋炳律师办理的“小茵子”案被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评选为首届“全国百件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4.2006年12月我所被甘肃省司法厅评选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5.2006年4月我所被甘肃省律师协会评为“甘肃省优秀律师事务所”。王祖国律师、李晓远律师被授予"全省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特此公告!


地 址: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49号银信大厦10楼
电 话:0931-2332066
传 真:0931-2302141
 
Copyright ©2008 www.jcl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 陇ICP备05003317号
技术支持: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EN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