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祖国三援“小茵子”
2007-1-25 甘肃日报 (记者 马斌)
  
   苦命女孩厄运连连,热心律师爱心绵绵。五年间,一位热心律师和一个苦命家庭共同演绎了一段扬善惩恶、共建和谐的人间真情。
 
    短短五年时间,一个不幸的家庭接连遭受三次沉重打击,而在每次悲剧的背后,总有一个人及他的团队用法律的正义和人间的爱心温暖着他们,支撑这个特殊的家庭一直走到今天。这个人就是省政协委员、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祖国。
 
   第一次援助:严惩凶手声张正义
   2001年6月17日,临洮县的5岁女孩小茵子(化名)被强奸致残。事件发生后,时为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主任的王祖国接到北京付彤律师的电话,付彤提出,由他支付律师费,请王祖国的事务所指派一名律师帮助小茵子一家。王祖国说,连远在北京的同行都这么关心小茵子,作为甘肃的律师,更应义不容辞。他当即对付彤表示,自己将承担一切费用,对小茵子一家进行法律援助。
 
   在请示省法律援助中心并经同意后,王祖国与小茵子的奶奶取得联系并办理了委托手续,由他和所里的秋炳律师担任小茵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随后,他们立即自费包专车赶往案发地了解案情,做详细的调查取证工作,期间,他们查阅、复制了大量涉及本案的诉讼文书和法律鉴定书等相关资料,为成功诉讼奠定了基础。由于韦小兵犯罪性质恶劣,经两位律师的认真工作,法庭当庭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给予受害人适当经济赔偿。
 
   听到庭审结果,小茵子年迈的奶奶泪流满面,泣不成声。后来,老人家专程来兰州感谢王祖国,送来1000元酬金被婉言谢绝。
 
   第二次援助:打击气焰挽回尊严
   残害小茵子的凶手韦小兵被绳之以法后,其家庭将怨恨都加在小茵子一家人身上,仗着人多势众,韦家人多次对小茵子的家人侮辱谩骂,威胁恐吓。2003年1月10日,韦小兵之兄韦某某故意寻衅滋事,将二级残疾的小茵子父亲韦国孝殴打致伤。面对韦家人多势众的情况,小茵子一家人无可奈何。
 
   同年3月8日,得知此事的王祖国,立即派两名律师前往临洮,协助解决此事。在律师多次督促下,当地公安机关最终对韦某某作出了罚款100元的治安处罚,而韦某某却拒绝赔偿。如果听任这样发展,小茵子一家人怎么在当地立足?想到这里,愤怒的王祖国决定再次援助这个可怜无助的家庭,全力维护受害人的法律权益,案件所需费用(包括诉讼费)仍全部由自己的律师事务所里承担。同年5月,王祖国指派叶宁律师作为小茵子父亲的委托代理人,将打人者告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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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王祖国律师参加了   嘉峪关的奥运火炬传递

本所主任王祖国律师经甘肃省司法厅推荐,选拔后被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审核确认为北京20088年奥运会火炬接力火炬手。 2008年7月6日上午王祖国律师在嘉峪关参加奥运圣火传递,传递过程中王祖国律师在90棒顺利完成火炬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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