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王祖国获“全国优秀律师”
2005-8-3 甘肃日报 (记者左玉丽)

    日前,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传来喜讯:首届全国优秀律师评选揭晓,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祖国榜上有名,成为我省惟一获此殊荣的执业律师。
    王祖国是目前我省最年轻的省政协委员、民盟甘肃省委会法律支部主任委员,他还担任着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务.
    10年前,年仅22岁的王祖国成为一名执业律师,他决心用法律“为最需要帮助的人提供最优秀的法律服务”。
    2001年6月,临洮县发生了震惊全国的“小茵子”事件,年仅5岁的农村小姑娘小茵子被暴徒强奸,致使阴部严重损伤,经鉴定为重伤。王祖国为其提供了无偿法律援助。法庭最后判处被告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及给予被害人适当经济赔偿。
    作为10多家大、中型企业及媒体的法律顾问,王祖国真心为企业着想,不但为企业领导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参加项目谈判,而且草拟、审查法律文书,调解纠纷,参加诉讼,真正做到未雨绸缪。他担任法律顾问的某家企业,曾经计划给一家民办学校投资3000万元,想通过控股以后,以教育营利来获益。按当时高等教育法等有关规定,民办学校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取得任何收益。王祖国及时向企业提出,避免了企业的投资失误。
    执业10年来,王祖国以善良为怀,视诚信为本,他经办的所有业务没有任何投诉。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分别被授予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全省爱心助残律师事务所等荣誉称号,2003年7月,王祖国还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1.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招聘启示
   2.2007年2月我所被甘肃省委宣传部,甘肃省司法厅,甘肃省民政厅,甘肃省残联联合授予“全省先进助残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
   3.2006年12月我所王祖国律师、秋炳律师办理的“小茵子”案被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评选为首届“全国百件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4.2006年12月我所被甘肃省司法厅评选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5.2006年4月我所被甘肃省律师协会评为“甘肃省优秀律师事务所”。王祖国律师、李晓远律师被授予"全省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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