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十几年以前,我记得刚干律师的时候,律师到法院的时候,法官骂律师打律师的现象都是有的,近几年,律师界产生了很多的人民代表、政协委员,我本人没有统计过,昨天有人说我们政协委员、律师界大概有各级人民代表和政协委员1000多名,这个比例占到了1%,作为律师界产生1000多名政协委员和人民代表,可见这几年作为律师这个职业在社会当中的政治地位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十几年以前我们很难想象一个律师可以在人大会议上、政协会议上参与什么,这在十几年之前是难以想象的,现在回头一看,这种翻天覆地的变化是难以想象的,所以我们在昨天很多的同仁在讲。我们参政议政的舞台有多大,我们未来到底发展的目标是否清晰?我个人十几年的经验,往前看似乎前途比较艰难,但是往后看我们曾经走过的路,这种发展的速度往后看是难以想象的。所以,我们作为参政议政一定在社会现实的基础上,在体制之内怎么样在现有的条件下更好地发挥我们律师在人大或是政协中的作用,我们应当在这个基础上认真思考。下面简要谈五点个人的感想。
一、作为人民代表和政协委员要准确把握传统文化现实,这个问题是我近几年思考比较多的问题,因为我们学法制史,在古代世界有七大法系,中华法系也是有重要地位的,实际上到今天为止,我们无非就是两个法系,我们的法律文化就是欧洲文明遗址过来的。最近很流行的于丹的《论语》包括《庄子》很多人把传统的典籍,引起了民众很大的共鸣,这种传统文化对人民群众思想的影响是非常巨大的。
在没有学法律的时候在大街上看到死刑犯的报告,死刑犯布告上打个差差,后来在名字下面拉个横杠,打个差差是不是为了让我们看清楚,让我们知道这是死刑犯。后来我们才知道是一种制度,把皇帝推翻了,建国几十年,这种文化像基因在看不见的时候在往下传承,对老百姓的心里包括我们的官员,整个社会大众的心里有一种影响。中国有几千年文化的国度,尤其从文明的角度来讲,我们是一个大河文明,欧洲是海洋文明,虽然文明之间、文化之间互相融合的速度比较快,但是这种文化的同质化的过程不是一天两天可以完成的。我最近比较感兴趣的就是看台湾政坛,实际上如同闹剧一样,让我感觉几千年儒家文化,这种文化传统下熏陶几千年民众的思想,是不是能够一下子一年两年,十年八年之内完成像西方法学家或是法律家一样,能够对法律有一种根本的信仰,我觉得需要长期的熏陶和建立的过程,我们学法律的人接受西方法律文明的熏陶。我刚毕业的时候也觉得西方法律是非常好的,可以使社会产生良性机制,但是看参考消息的时候,陈水扁搞个啥小动作,说陈水扁以律师的小剂量怎么样怎么样?这是法律在文化交流中,把优秀的文化提炼出来,建立起来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这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现在为什么中央党校的教授说中国的民主是渐进性的过程,不能一朝一夕建立起来。我讲前面的这些是说明一个问题,我们律师要在中国参政议政,我们一定要了解中国的文化现实和传统文化,为什么有些现象是这样的?我看过一本书于洋教授写的《江湖中的我》副标题是非正式制度在中国诞生的过程,他讲明朝中叶之后,农耕文明是儒家文化,土地项城市移动产生了流民,流民产生了游离于传统文化之外的社会关系,就是前几年流行的潜规则,拉帮结派,社会关系对社会的影响。这些潜规则都是几百年形成的文明,我们要消灭掉,也不是一朝一夕完成的过程,所以我们参政议政如果不了解社会现实,不了解这种文化背景,光有一腔热情往往很难大家目的。
我觉得参政议政的前提,发挥自身作为人民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必须了解社会现实,你能做什么,你怎么做才能把工作做到最大化,你要不知道社会也就无所谓做工作了。
第二,作为我们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在人大、政协所占的比例相对比较小,我们无法跟西方海洋文明,真正意义上文明很深的国家比较,比例相对比较低,但是我们作为律师间的人民代表和政协委员,我们首先应该去影响不是律师的人民代表和政协委员,帮助他们积极履行职责,协助他们去完成他们所肩负的使命,我们都知道人民代表当中两头涉及比较多,一头是行政官员比较多,另外一头是工人农民比较多。作为政协委员我们称位专家会、智囊团也罢,政协是政治协商结构,两个机构里面的人员具备法律背景,更加有利于参政议政,行使这种权利,法律是游戏规则,如果不懂规则的情况下如何在政治游戏的层面上履行好职责,这是很困难的,虽然不是律师的人民代表和政协委员,他们都绝对他们的正当的代表性,具有他们所代表的利益,他们缺乏把他们代表群体利益转移到诉求,在人大和政协的层面上得到正常的发挥,作为律师来讲,可以在自己小组会,大组会,包括政协活动的形式是专题调演、论坛、包括到外面评议其他机关的工作,律师在这个活动当中积极的通过自己的法律素养帮助他们建立一种法律意识。让他们建立一种法律知识的基础是根本不可能的,也没有必要让他在短时间内建立很高的,很完善的法律基础,但是让他知道我有不懂的时候向律师请教,也是帮他顺利完成他的职责,也是扩大律师的社会影响,也上社会参政议政的能力得到放大。
第三,律师要参政议政一定要选好题材,并且提高我们参政议政的能力,我们在省政协是在特邀界,特邀界的结构就是一帮老厅局长。根据我和他们打交道的经验,我得出一个结论,中国的文化我们都在批判,是一个官本位的国家,也是学而优则仕的国家,在现实的国家,我们的官员体系确实是社会精英阶层,他们对社会的把握程度有些时候是难以想象的准确,我们有时候从律师批判的角度来讲做的不对,但是人家讲的道理让你听了之后,因为人家对信息的把握、了解以及下面的力量支持,是律师作为单个个体难以想象的,我们统计局局长谈到灰色收入的问题,灰色收入统计到很精确是困难,大致了解是很容易的今年全省的人均收入有多少,但是社会的消费品的支出有多少,再加商银行的存款总额把收入减掉就是灰色收入,我听了确实有道理,他能够把这种问题作为他的角度人家能够考虑到,作为律师是考虑不到的,所以我们作为律师,我们的优势就在于和社会,非诉讼安全和是非安全咬合程度比较紧密,我们对社会的一些变化,社会尖锐的矛盾体现在什么地方,但是我们所知道的问题并不一定政府不知道,可能很清楚,比如委员提把路修好,把那个路应该休一下,说社保完善一下等等。实际上从官员的角度来讲,财政力量就是这样,根本无法做到这一点,所以有些时候进入人大或是政协了解政府内部的机制或现状,你就会明白,有些事情不是不想而是没有能力为之,所以我们说参政议政选不好题材可能也是白选题,根本上也没有什么实际作用,你可能为了参政议政,你从别人的部门拿过来,再给别人,你写的没有人家专业,没有人家深刻,所以律师一定要选好题材。
第四,我个人认为,作为律师,中间的人民代表和政协委员,自身要做出表率,引导整个行业建立一种积极参政议政的热情。让律师成为一支积极参与政治的力量,从世界各国来讲,律师都是一支重要的政治力量,它对社会的健康发展都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我们在中国来讲,我们的1996年新的《律师法》实际上相当个体户,社会广大的老百姓把律师当成个体户,不幸的是很多律师把自己也当成个体户,可能律师的社会责任在一部分律师中缺失。在国外律师有发挥的平台和空间,这需要我们已经成为人民代表、政协委员的律师在整个行业当中积极的联系其他律师。其实律师如果有参政议政的意愿可以把其他律师参政议政的想法、提案、意见可以通过这些人向政协、人大反映他们的意见或合理的诉求,使不是政协委员、人民代表律师有参政议政的渠道。
律师参政议政能力的提高有利于提高整个律师队伍的能力。昨天有一位朋友讲在专业上的能力不一定就是参政议政的能力,我们进入人大和政协以后发现,很多人作为一个人民代表,或是作为一个政协委员确确实实不具有参政议政的能力。因为参政议政就是发现社会问题,并且要提出一个妥善的解决途径,如果对这个问题不进行认真的思考,很难对这个问题提出好的提案,所以这个需要作为自己来讲需要提高能力,作为整个律师行业有责任协助已经成为人民代表、政协委员的人,更好地帮助他们完成参政议政的行为。
第五,我谈一下关于参政议政角度的问题,参政议政角度很关键,如果角度选不好可能适得其反,所以我觉得,律师参政议政应当以一种建设性的方式,或是建设性的角度开展工作,而不应当有些时候是批判式、破坏式的方式开展工作。我们律师有些时候因为工作的原因,言词比较犀利对问题一针见血,本身社会现实的文化,直话直说未必会形成好的结果。我曾经写过一个提案,建议对一个水库水体环保的提案,实际上电视台记者说某某水库情况很恶劣,我们去看一下。我去一看水库比较偏僻,在水库附近垃圾很大,我还看见20多俱尸体在漂浮没人管,出了一具尸体大概下来得几千块钱,在兰州下游100多公里,每年有200、300具无名尸体,这些尸体刚开始还有人管,近几年已经没人管了。我看到这种情况很震惊,我写这个提案的时候是从哪个角度写,这个提案从保护人权,人活着是有尊严地活着,死了也不能在水里跑着,任由在里面腐烂沉到水里。我觉得要写出来也是人权问题,甚至会不会对敌对势力利用,会成为攻击中国人权的问题。最后我的提案是加强水体环保,在这里面附带建议对这些死者应当妥善及时的方式进行处理,并且积极保护水体环保。
有些时候发现律师在小组讨论等等,直接指政府做得不对,那儿做的不对,为什么做得不对,律师有发现问题的能力,如果这些做下去效果不是太好。所以律师参政议政一定要运用高超的及其把这个问题最大化的解决,也就是说,参政议政春雨润物细无声的效果,千万别以办案子的角度去做。
这是我的五感想,我认为需要注意的有两个问题。
第一、在律师当中我没有发现这个问题,但我觉得律师一定要从思想上建立,千万别把社会上的不良习气带到这些人当中,我在政协有些时候发现其他行业的委员社会习气,社会潜规则的习气会带到这个平台上。作为律师来讲,如果把这些问题带到这个平台上,会影响律师参政议政的形象,也会影响整个工作的开展。
第二、作为律师来讲,政协委员更多的是一种责任和义务,不是一种权威和荣誉。我发现有很多的人民代表和政协委员,不是律师的,我们律师团比较热心,很多政协委员干了很多什么提案都不写,可能是缺乏能力,可能也没有责任心,不当的时候哭着喊着当,当上了之后开会都不去,作为律师来讲,进入人大、政协应该积极参加各种会议,千万不要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成一份荣誉,更多的是一份责任,而是律师所肩参政议政推进法制建设的责任。
这两年中共中央把新的社会阶层纳入到统战的范畴中,这也意味着律师参政议政在几前年的历史,律师面对前所未有的好时期,作为律师来,在大好的形式之下,我们应该有所作为,能够有所作为,为中国的法制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