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脖”死者家属:赔我12万元
2007.04.11  来源:西部商报

   

渭源路昨日发“刺脖”迷案追踪

    道渭源路“刺脖”案中身亡的受害人韩林孝家属,昨日正式收到了警方的通知,兰州市城关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七中队将“刺脖”案嫌疑人蔡某的司法鉴定结果告知了受害人家属。警方表示,对蔡某今后的监管要经有关部门讨论后才能决定。

  蔡某单位愿适当帮助

  韩林孝家属随后找到渭源路蔡某工作的单位,他们认为蔡某的工作单位应该负有一定的责任。一姓陈的店长表示,蔡某刚在店里工作了一个月,他以前也不知道蔡某患有精神病。陈店长称,如果蔡某在工作期间发生这样的事,他们应该负有责任,但是蔡某那天是请了假才离开的,这样责任就转移了,这只能是监护人的责任,和工作单位无关。当韩林孝的家属要求他们店里承担一些赔偿时,陈店长称,店铺只能说是出于道义上的帮助,这不会太多,只是代表一个心意,毕竟他们是个小店,拿不出多少钱来。

  家属欲提12万元赔偿要求

  面对蔡某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现实,韩林孝的家属随即向甘肃勇盛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尔高律师、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丽娅作了咨询。其家属表示,韩林孝死亡已经是事实,而家里的困难也是客观现实,到目前为止,家里几乎连丧葬费都拿不出来,他们将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听说此事后,两位律师主动表示愿意为韩林孝的家人做免费代理,这个消息也让韩林孝的家人感动。两位律师详细了解了韩林孝家的情况,并就民事赔偿问题进行了初步协商和计算。两位律师称,蔡某虽然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但其民事赔偿责任应当由其监护人承担。经过律师对相关费用的计算,韩林孝的家人初步算定将提出12万元左右的民事赔偿诉讼请求。

   

本所王祖国律师参加了   嘉峪关的奥运火炬传递

本所主任王祖国律师经甘肃省司法厅推荐,选拔后被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审核确认为北京20088年奥运会火炬接力火炬手。 2008年7月6日上午王祖国律师在嘉峪关参加奥运圣火传递,传递过程中王祖国律师在90棒顺利完成火炬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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