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律师事务所一贯追求,通过运送法律文明,不仅仅帮助当事人“打”官司,更重要的是陪伴当事人走过生活中的阴影,鼓励当事人摆脱烦恼,帮助当事人避免讼累,在法律文明的呵护下,享受阳光生活,提升生活品味。 金城所一贯热心援助社会弱势群体,办理了大量法律援助业务,其中“小茵子案”、“天河浴池烫死顾客案等”法律援助案件在全省乃至全国引起很大反响;金城所坚持长年为老弱病残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弘扬尊老爱幼的社会风尚,克服拜金主义观念。先后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全省爱心助残律师事务所”、“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由甘肃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牵头成立的甘肃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于2009年2月26日在兰州召开第一次会员代表会议,本所为甘肃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理事会员单位,本所主任王祖国律师当选为甘肃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常务理事。
本所合伙人李晓远律师2009年2月6日经政协兰州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增补为政协兰州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
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1992年6月18日至今已经度过了17个年头,6月19日中午金城律师事务所全体同仁欢聚一堂,共同回顾事务所的经历,见证事务所的成长。 此次庆祝活动共分为两个部分,首先由金城律师事务所王祖国主任讲话,讲话中王祖国律师在金融危机这个大背景下回顾金城所走过的17年风风雨雨,与年轻律师交流经验并寄予希望。
近日,有不法分子冒用地税局的名义举办有偿学习班、兜售图书资料,损害了纳税人的利益。为维护兰州市地税系统的良好形象,保护广大纳税人的利益不受侵害,现兰州市地方税务局常年法律顾问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王祖国律师发布如下公告: 一、 兰州市地方税务局早已明令禁止全系统举办任何形式的有偿集中培训班,任何以收费为名举办培训班或兜售图书资料的行为均与兰州市地税系统无关。 二、 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冒用地税系统名义举办有偿培训班或兜售图书资料均属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者涉嫌构成犯罪。欢迎单位或个人对此类诈骗活动向公安机关或地税局举报,以便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