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是1992年6月18日经甘肃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全省第一家合作制律师是事务所,直属甘肃省司法厅管理。在省司法厅和省律协的领导和支持下,经过全体律师共同努力,逐渐发展成一 家能够适应市场经济体制新形势、新需求的现代化、专业型律师事务所 。现有执业律师20名,其中本科学历16名,硕士学位4名。本所律师团队精诚团结、勤勉敬业,致力于刑事辩护、民事代理等诉讼领域和贸易、投资、金融、房地产 、企业重组并购、国企改制等非诉讼领域, 针对客户不同的需求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金城律师事务所一贯追求,通过运送法律文明,不仅仅帮助当事人“打”官司,更重要的是陪伴当事人走过生活中的阴影,鼓励当事人摆脱烦恼,帮助当事人避免讼累,在法律文明的呵护下,享受阳光生活,提升生活品味。
    金城所一贯热心援助社会弱势群体,办理了大量法律援助业务,其中“小茵子案”、“天河浴池烫死顾客案等”法律援助案件在全省乃至全国引起很大反响;金城所坚持长年为老弱病残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弘扬尊老爱幼的社会风尚,克服拜金主义观念。先后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全省爱心助残律师事务所”、“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1.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招聘启示
   2.2007年2月我所被甘肃省委宣传部,甘肃省司法厅,甘肃省民政厅,甘肃省残联联合授予“全省先进助残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
   3.2006年12月我所王祖国律师、秋炳律师办理的“小茵子”案被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评选为首届“全国百件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4.2006年12月我所被甘肃省司法厅评选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5.2006年4月我所被甘肃省律师协会评为“甘肃省优秀律师事务所”。王祖国律师、李晓远律师被授予"全省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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