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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所获主要荣誉:
 
 
  1、2001年02月,本所被甘肃省司法厅评选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2、2004年09月,本所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评选为“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
  3、2005年06月,本所王祖国主任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全国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4、2006年05月,本所被甘肃省律师协会评选为“甘肃省优秀律师事务所”;
  5、2006年12月,本所被甘肃省司法厅评选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6、2007年02月,本所被甘肃省委宣传部、甘肃省司法厅、甘肃省民政厅、甘肃省残联 联合评为“全省先进助残律师事务所”;
 
     
  

    根据《甘肃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检查考核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厅律师公证工作管理处和省律师协会直属分会对省属30家律师事务所进行了检查考核。通过实地检查、集中听取汇报和无记名投票,按照10%的优秀比例,推选出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甘肃勇盛律师事务所和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为优秀等次,其他27家律师事务所为合格等次。

   《甘肃省政府国资委关于调整省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中介服务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甘国资法规【2010】95号)决定,将原25家为省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调整为16家,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被继续确定为省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由甘肃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牵头成立的甘肃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于2009年2月26日在兰州召开第一次会员代表会议,本所为甘肃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理事会员单位,本所主任王祖国律师当选为甘肃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常务理事。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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